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诚信招生原则,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的全称为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咨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92号,邮编:150080;教学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1号(广厦学院院内),邮编:150025;学院的国标代号为14109。
第三条学院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国家公办的教育厅直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院把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应用型专业人才作为办学宗旨,把人才培养质量及毕业生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作为学院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总体部署、招生计划的确定及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第六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开展学院普通专科的招生录取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章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执行学校招生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解答招生过程中各类问题,接受社会监督和咨询。
4.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5.研究、论证、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报批。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6.对录取的新生信息进行复查,并负责处理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遗留问题。
第七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学院的招生监察工作。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八条学院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合理设置与调整专业,按照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等教育发展计划,结合学院的实际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第九条 2014年学院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生,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和办法
第十条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和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六公开”,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相结合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学院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录取结果在各省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
第十二条学院按志愿确定考生的录取顺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第一志愿不满,再录第二志愿的考生。若学院考生生源不足,则按该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征集志愿。
第十三条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成绩,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录取专业。对于报考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对于同等分数、相同志愿的考生,参考其报考专业所侧重的单科成绩录取。
第十四条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年度加分政策,由学校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承认;加分仅在考生进档时有效,考生在专业分配上一般按原始成绩排队,不再享受加分。
第十五条所有专业以英语授课为主,建议英语考生报考。
第十六条学院各专业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学院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七条学院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室内设计技术、服装设计专业录取的专业课成绩,以该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省内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成绩为依据,在该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确定的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五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八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等各种杂费。
第十九条收费标准经学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核准后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全面发展,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面达25%;在校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还设有各类单项奖学金。
第二十二条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来解决学费问题,通过申请勤工助学等形式来解决在校期间生活费用问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被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于录取结束后一周内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二十四条学院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公寓住宿费。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服装设计、软件技术、室内设计技术专业学费为6000元/年,其他专业5000元/年。公寓住宿费600元/年。
第二十五条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为:www.hljgvc.com,招生录取期间咨询电话为:0451-86304634,86371334,87512227。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属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当年招生录取时开始施行,我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适用本章程。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
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
2014年3月15日
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专业介绍
农产品质量检测(专科类)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掌握食品机械安装调试、操作使用、维护、维修与管理专业知识及操作技能,能够在食品加工、粮油加工及相关领域从事生产装备操作运行、安装与维护、生产管理及设备营销等工作的高端技能型人才。
【核心课程】食品机械与设备、食品机械电气控制技术、食品机械设备维修与保养、设备管理实务、食品生产单元操作、食品加工技术、谷物加工技术、食品机械营销等课程。
【就业方向】面向食品加工企业、粮油加工企业等相关各类食品企业从事设备的使用、现场管理等生产操作技能的有关岗位和食品机械设备维修、仪器仪表修理、电力设备检修等有关的设备维护管理岗位群及食品设备管理、采购、安装调试、营销等有关的技术服务工作。
航空服务(专科类)
培养目标:为国家民航高铁运输行业培养更多具有高素质专业技能型人才;帮助学生实现学知识,获技能,有文凭,保就业,得高薪,谋发展的个人梦想。
核心课程:民航概论与法规、航空英语、服务心理学、卫生保健与急救、沟通与服务礼仪等。
就业方向:国际、国内各大航空公司空乘人员,地面工作人员,高铁、动车服务等工作岗位。
就业前景:我国民航、高铁运输行业将呈现出跨越性发展趋势,至2020年,各航空公司需增加4000多架飞机,机场从160个增至260个,急需乘务、安检等技能型人才达40-60万人。为就读本专业的学生提供了更广阔的就业市场。
专业特色:校企共育+订单培养,入校即签订就业协议。
报名条件:女生身高165-175CM;男生身高170-185CM。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烟花、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生物制药技术(专科类)
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具有职业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能够从事生物药物产品研制与开发、生产工艺研究和生产管理工作的生物技术制药应用型高级技术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分析化学、生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化学、生物制药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生物工程技术、中药制药技术、仪器分析。
就业方向:在生物药品生产企业从事药品生产组织、技术管理、质量控制和药品检验部门,从事药品管理和药品检验工作。
室内设计技术(专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室内设计技术与工程管理为龙头,辐射带动会展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雕塑设计、建筑动漫等专业方向,培养室内设计基本知识、职业技能,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自主创新意识、合作精神,适应艺术设计事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开拓型、高素质的高端技能型人才。
【核心课程】设计素描、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结构设计、设计色彩、工程预算、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建筑风景写生、设计制图与透视、效果图表现技法、居住空间设计、公共空间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等课程。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建筑装饰公司、建筑设计院、广告公司、家具厂、房地产公司、动画公司等的室内设计、装饰工程管理、展会设计、家具与陈设设计制作、景观设计、建筑漫游等方面实用型专业技术岗位。室内设计技术专业就业形式好,国内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对室内设计人才的需求将呈短缺、供不应求的状态。另外相关行业薪金标准在全国范围内较高,并保持不断的增长。
【特色与优势】本专业引进大学本科院校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长期企业工作经历、在本专业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的双师型、正高级职称的教授负责专业建设、教学管理和教学工作。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高,教学能力强、设计制作能力强、实践能力强、科研能力强,专业学生和教师在国内外多项设计大赛中获得重要奖项。本校具有设计类行业尖端的硬件设备,教学机房全部配备高端图形工作站,为学生提供优良的学习环境。学员在校可考取ICAD国际建筑装饰室内设计师、CIID中国建筑设计师等职业技能证书。学校建有校内实践教学平台和校外实训基地,与业内多家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使学生在毕业时全经验零门槛走就业。